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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域环境整治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ggzy.foshan.gov.cn/。供应商通过网上免费获取采购文件,具体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0608-2021-03785
项目编号:JF2021(GM)WS0034
项目名称:路域环境整治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29,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路域环境整治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2,629,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
路域环境整治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629,000.00 |
2,629,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个日历天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下列材料之一即可:(1) 2020或2021年度任意一个季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守法经营声明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路域环境整治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路域环境整治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守法经营声明书)。;3.1供应商须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且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2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该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供应商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需提供供应商近半年(扣除发布磋商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 3.4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供应商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供应商在职人员。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需提供供应商近半年(扣除发布磋商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 3.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供应商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注: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信息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由该记录信息的执行或列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时间: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ggzy.foshan.gov.cn/。供应商通过网上免费获取采购文件,具体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四楼开标室(2)(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 88 号)
时间:2021年12月2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四楼开标室(2)(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 88 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模式,供应商须按照电子采购文件要求,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和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参与投标。
采购文件公示 |
采购文件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3日- 2021年12月20日 |
网上获取磋商文件 |
(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4009280095。 (3) 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下载采购文件。(如项目附有图纸的,需同时下载)。 |
电子响应文件提交与解密要求 |
(1) 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12月13日0:00- 2021年12月23日09:30 (2) 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方式: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 (3) 响应文件解密(开启):开标时,供应商在2021年12月23日09点30分开始后30分钟内,登录交易系统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 (4)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的相关软件和工具,供应商可通过以下路径进行下载: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页面-驱动及操作手册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技术咨询电话:4009280095。 |
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 |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打印存档。 |
询问、质疑 |
1.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详见采购公告附件)存有任何疑问,可在采购公告期内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 2.询问函、质疑函的内容和格式应符合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并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方式进行提交。 |
询问受理方式 |
供应商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入“项目询问/质疑”,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询问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综合平台要求进行提交,并查询和打印询问受理回执。 |
质疑受理方式 |
供应商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入“项目询问/质疑”,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质疑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综合平台要求进行提交,并查询和打印质疑受理回执。 |
磋商保证金截止时间 |
磋商保证金须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到帐。磋商保证金数额及其支付方式等要求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
授权代表要求 |
授权代表须持磋商授权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在2021年12月23日09点30分前到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四楼开标室(2)参加磋商。授权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达到评审现场,该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磋商及后续报价的权利。 |
名 称:佛山市高明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富路829号
联系方式:0757-88226313
名 称:佛山市精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何族新村二队41号3楼
联系方式:0757-83620908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0757-83620908
佛山市精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