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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大道景观提升工程监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高明大道景观提升工程监理项目
招标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精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从2021年01月06日00时至2021年01月09日00时止
高明大道景观提升工程监理项目招标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组织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该项目评标过程、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01月06日00时 至 2021年01月09日00时。
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证书编号 |
工期(交货期)/工期(交货期承诺) |
质量/承诺 |
第一候选人 |
云南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1.89 |
范勇涛/53004147 |
即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办妥竣工结算、资料交接归档、质保期满付清工程款止(此处竣工结算指政府财政部门审核的竣工结算)。实际起止时间以发包人开出的监理任务单约定为准。保修阶段服务期12个月。/即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办妥竣工结算、资料交接归档、质保期满付清工程款止(此处竣工结算指政府财政部门审核的竣工结算)。实际起止时间以发包人开出的监理任务单约定为准。保修阶段服务期12个月。 |
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投诉处理及标后监管工作的通知》(佛建〔2019〕115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提交书面投诉,质疑、投诉应一次性针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提出。
提起投诉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2013〕14号)的规定提交材料。
异议受理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电话:0757-88809921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和顺路112号
邮编:528513
投诉接收部门:佛山市高明区公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话: 88620868,88620838
地址: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邮编: 528500
招标代理:佛山市精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黎梦兰
电 话:0757-83620908
传 真: 0757-83620908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何族新村二队41号之4商铺
邮 编: 528500